一名小伙子自己本是債主,卻因為非法討債進了班房,有理變無理,讓這名債主犯罪嫌疑人后悔連連。
井陘縣李某與欒城區西營鄉王代梅村王某以前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,但近年因債務,雙方,并對簿公堂,目前正在以民事審理之中。李某等不及判決,私自于今年11月5日16時許、11月9日14時許、17日16時許,連續三次用油漆在王某家的大門上和墻上刷上“欠錢不還”等字樣,門兩側墻上也被刷字,嚴重影響了王某的正常生活。2014年11月17日李某第三次在王某家噴漆寫字時,被王某當場發現并。
出警后,經深入調查,在掌握確鑿證據之后,告知李某,他已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。這時李某才如夢方醒,在大量事實證據面前,李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。法律是公正的,日前,欒城警方已將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刑事拘留。
提示
欠債還錢,天經地義。但是,在索要債務時,更需依法行事。首先要及時保留相關的物證、書證,同時要以合情合理合法的途徑去和欠債方交流,對“賴鬼”更要收集相關的證據,依法向申請強制執行。千萬不可以泄私憤的方式,來逼債、討債。